房屋受损维修方案 房屋受损维修方案制定费用由谁承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受损维修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屋受损维修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下水道损坏了,维修费由物业出还是单元内几家平摊?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下水道坏了?请问是哪一部分下水道坏了?如果你搞不清楚,也就无法确定费用的分摊问题。如果是业主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内的下水道坏了,应当由这户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是楼道内本单元业主共用部分下水道坏了,则应当由本单元所有业主分摊维修费用,当然可以动用住房维修资金。如果是楼外公共区域的下水道坏了,则应当动用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维修资金。总的原则是;看看下水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专有部分还是部分业主共有部分,或者是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所有权是谁的,谁就应当承担使用、维修保养的费用。
“下水道损坏了,维修费由物业出还是单元内几家平坦?”这个问题经常引起园区业主与服务于园区业主的物业服务公司纠纷。
业主认为下水道是园区部分业主的功用部分,维修养护费用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业主的物业费中支出。物业服务服务企业认为下水道是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有过错造成的,维修费用应由有责任的业主承担,找不到责任业主的就由公用收损坏下水道的业主平坦。
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说的都有依据,又都不全面,将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的合起来就全面了。下水道是园区部分业主的功用部分,维修养护费用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业主的物业费中支出,下水道是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有过错造成的,维修费用应由有责任的业主承担,找不到责任业主的就由公用收损坏下水道的业主平坦。
物业在于园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与园区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按照合同的规定,合同没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惯例。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园区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约定管理服务园区业主。业主遵守法律、法规、园区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这个就是很多物业服务的纠纷的一个点
排出在质保期内情况以外,(质保期内归开发商负责)过发质保期,从法规上来说这样区分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专有部分还是部分业主共有部分,或者是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所有权是谁的,谁就应当承担使用、维修保养的费用。怎样区分共有和独有的?
还有个比较简单,那个方法
把物业喊过来,当面,明确区分界限点
物业同意拆的,就是自己的专有的部分自己维修,不让动的就是共有公用的属于物业维修,当然这个维修的费用要还要分析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支出还是本单元业主共同分摊,当面做好录音录像,取好证据。简单明了,还有什么争议?如果说拆了跟其他人带来了损失和不便,这个都归物业承担。不要担心物业会故意模糊概念和界限。
我要看小区是有物业还是自治了,如果小区是自治的情况下所收取的小区费用是没有利润可言的,刨去人工开支,但小区的公共设施的收益,这笔款用来维修,如果小区有物业,那么就根据物业法,也就是说,小区的一切公共设施的运行损耗维修等都在物业费里出,最主要是还是看业主和物业签的合同
看到很多评论回应,似乎大家都知道先要确定损坏那部分属于个人拥有还是公共部分。但大家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是找出谁造成损坏,谁需要负责。
假如下水道属于个别业主范围,很明显他需要为自己的部分负责,这是毫无争议的。但假如下水道已经属于公共部分,而找不到谁造成损坏的,那就由有可能造成损坏的业主/单元几家业主负责。
有人会说:公共部分是由物业负责。不错,公共部分因为没办法把责任算到某一业主头上,所以才要聘请物业代替业主去负责维护公共部分,这也就是设立物业的原意。但是,必须强调物业只是受聘代替业主去履行维护公共部分的责任,物业不是寃大头,也不是保险公司。公平合理的期望是物业费的收入刚好满足小区维护的开支+物业公司的酬劳。这也是物业最终的目标。
因此,认为下水道损坏,物业会减少酬劳去弥补业主造成的损坏,那是不切实际,也不合理。所以物业为小区的一切开支其实都是来自物业费。物业费用在这地方上,其它地方就用不了。一般来说,物业在预算物业费都会算进一般性的维护,总不成坏了个灯泡都挨家挨户收几毛钱吧。看物业费的高低,一般小额的开支,物业都直接从物业费划出,但得注意:这其实也是业主的钱。
回说标题的提问:是单元几家平摊,还是物业出。严格说:谁造成损坏谁负责,当然是单元内几家平摊。要是物业出,其实是全体业主的钱,小区内其他单元的业主可愿意?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不必搞得那么复杂!如下水道在你自己家,下水道的损坏由自己负责维修;如在室外或小区内由物业承担维修。大家平时交的物业管理费,就是起这方面的作用。小区道路坏了或下水管坏了,都应由物业组织专人维修,不可能存在与业主均摊费用的问题。比如:小区的道路要整修,绿化带要铺草添树,难道都要业主共同承担吗?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我们的小区在今年,为了扩充停车位,对整个小区的绿化带和路面道路重新进行了改造和铺设,我们也沒听说过要业主摊钱的事。如果小区出现均摊费用的问题,这个小区的管理一定不正规,最起码是管理上的不作为。如有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交涉:小区下水道坏了,凭什么依据要业主均摊?业主交的物业管理费是派什么用处的?物业费难道只管缴,而不派其它用途吗?
买的房子出现了问题,该怎么维权?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一切按照购买房时签的购房合同为准,如果交房时出现违规违法以及不达标准情况可以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如果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确认无效,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房子出了质量问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重新核验,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符合购房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买的房子出现了问题,该怎么维权。.在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中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情况。
按常理,业主新房入住办手续,要领个两本小册子,一本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一本是住宅使用说明书。详细的介绍了质保情况,这些质量保证规定是建立在国家质量保证规定之上的,是强制执行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买的房子出现了问题,开发商都要保修的,举个例子说明,开发商在交房前,物业都事先做过质量内检。特别是地暖,物业都要做过打压检查,对阳台,橱房,卫生间都要做防水检查,在开发商和物业都确认质量没问题的情況下才能向业主交房。可业主入住后发现地暖漏水,业主说施工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扒开地板砖查验。发现有漏点是有切割口用胶抹的痕迹,开发商不但不修,还要收查验工时费,开发商告诉业主,是贴地砖的装修工人施工不注意切坏的。施工队伍是业主找的马路游击队,开发商不负责人为损坏,不属质量的维修。业主不可能再找到当时的施工人员索赔,只好柿子找软的捏,一句咬定是开发商造成的,双方谁都不退让,物业又成替罪羊,业主又说物业不给修。业主又找媒体又找主管部门。处理起來很困难,有时开发商迫于压力,出于同情,出于帮助,把地暖管修好了,可又涉及到赔偿问题。有的开发商就是不给修,或是有偿修复,就是怕被讹诈着,出现被动。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真正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开发商多数的是给保修的,一般的处理方法是,物业把质量问题要分类统计,开发商会安排专人来维修。可真维修时,物业贴通知不看。微信发通知,没注意,物业打电活联糸,回复是无法接通,去家里找,没人。一句活物业联糸不上业主。错过了维修机会,只得再等下次了。可业主的心态。我有特殊理由一堆,开发商应该等我,应该马上给我修,物业不应下班,应该啥也不干,专门为我服务……。这情况说明了房子真出现了质量问题,也要相互配合,才能按计划保修。有时确实是住户自已造成的问题,只要住户态度好点,相互理解点,开发商还是给帮忙修的,更多情况是少收点材料费意思意思就行了。双方都满意是个好结局。但有人不管是不是开发商的质量问题。都要人家免费义务修。态度强硬,动不动用媒体吓唬人,要走法律程序维权,双方都不让步,较劲堵气。这对业主是不利的。质量问题,无条件保修,不属质量问题,开发商,物业,帮你是情,不帮你是理。打官司的前提是要有理,没理过份的要求,失望的是自己,事情要解決完美,一要依法,二要有感恩的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受损维修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受损维修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