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 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觉得政府收取购房者的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吗?为什么?
维修资金是用处顾名思义,就是维修房屋的资金。这个呢,就是为了将来房屋维修公共部位用的,政府做的是监管他们也不是就要了你的,申请的话是由物业并需要整个楼的业主签字才可以的,因为钱是大家的要大家同意才行,不能大家的钱你一个人说了算吧?
只能说我们有些地方对于这个维修基金使用和监管的机制还是有些欠缺的,导致了公共维修基金使用困难,或者用的不是地方。
只是我虽然是售楼行业,还是很不解为什么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例如按每平米多少钱我觉得是合理的,但是按总房款的多少钱,那房子开始1000每平米,过半年5000每平按百分比的话就会差出好多的钱了。
这个不是很了解!但是,只缴纳过,从未看见被使用过,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都是自己花钱维修,没见物业什么的出过钱,也没见政府哪个部门出过钱!
不知道干嘛用的?什么时候用,谁用?
谢谢邀请!
首先你冤枉政府了,哈哈。
维修资金是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筹集的首期房屋维修资金。用处顾名思义,就是维修房屋的资金。该维修资金只跟房子走,不因为产权人变更而能带走。
维修资金账户是小区业主大会银行账户,一般都开户在建设银行。是所有业主房屋维修资金汇集在一起的资金账户。政府起到监管合理合法使用职责。在业主大会业委会没有成立前属于政府监管账户活期账户内。业委会成立后可以变更定期存款。
维修资金的使用支取,有一定的规范流程,符合使用的法规制度,并不是哪一方可以单独列支。使用决定权在业委会手中,物业公司在其中得角色属于操作“管理员”,当使用支取符合合法合规条件,有业委会开具相关的凭证到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办理支取,费用一般只能转入到物业公司账户,在转入到应该支付的单位账户。
房子70年产权,交付后,开发商完全退出,小区归业主委员会管理。买房时,开发商代收房款2%或者160元/平的费用,交到政府的管理账户,用在后期小区内的设备维修、更换,道路损坏维修等。
如果前期购房,不收取此笔费用,后期再收,困难很大,很难保证正常的维修。
别什么都怪政府!就像住房公积金一样,房屋维修基金只是政府代管、用于房屋维修,返修……各种房屋后期维护,需要业委会和业主物管三方预算、申请,监督施工,签字,确认,向房管部门申请,报销,这部分就从房屋维修基金里面支出!
购买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该由哪方缴纳?合同补充协议上写着由买方承担合理吗?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进行房改时,由购房人负责交存的。所以,购买二手房不再需要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需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即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之后,凭与售房人签订的《专项维修资金转移协议》、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到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银行进行更名,更名后该房屋原有分户账下的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便归于购房人名下的分户账,日后便可以正常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了。
补充协议上约定由购房人承担专项维修资金,这要看怎么理解,如果指的是后续的专项维修资金就没有问题,因为,按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在使用余额不足交存额的30%的时候,需要继续交存。如果指的是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原房主没有交存过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不合理的。题主可以要求原房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发票,也可以到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银行查询。如果没交,原则上应由售房人补交。当然,如果题主愿意承担此笔费用也未尝不可。建议还是先去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银行查询一下,如果同一批住宅都没交的话,就需要统一处理,不用急着交存。至于续交,则需要业主大会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交存方案。因此,只要不影响房屋产权过户,就没啥问题。
购买二手房,之前的房东在买新盘时,已经交过了维修基金,
他这样的说法,只是想在涨点价,一般二手房卖买的总价就包含了维修基金,并且只交一次,本质上是他觉得卖亏了,想再捞点回来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是购买新房的时候,由全体业主缴纳的,用于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当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公共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过户。
购买二手房时,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
房屋后期由买方使用,把公共维修基金写在补充协议由买方承担也没有什么问题,也就是卖方把公共维修基金一起加在了房价里。
你买的这套房子不是严格意义的二手房,可能是转让房,原房东还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那么后期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来缴纳。然后就出现在了补充协议里。
以西安为例,期房交房以后,业主需要缴纳维修资金和契税,才能办理不动产证,所以是卖房承担的,您所说的似乎和西安政策不一致,所以我认为,既然政策没有明确,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假设房屋产权70年,维修资金二手房可以按业主以使用年限和房屋所有权剩余年限的比例共同承担。
这个可以结合职业顾问与卖家协商,没有规定谁必须出谁不用出,记住一句话:羊毛出在羊身上,卖家出维修基金,总价肯定要上涨!
如果真的喜欢房子,把总房价按成首付+按揭,其实多那一点少那一点就无所谓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七十年代房屋维修资金发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