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十年怎么维修好 房屋漏水十年怎么维修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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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30年老房子漏水,年久失修,能重新盖吗?户口都不在了?
30年老房子年久失修,户口又不在农村。按照现在的农村盖房政策,你这种情况可能翻盖不了,只可以维修。
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估计房子及宅基都在你父母名下,现在农村对这方面管控的也很严格,不是像以前一样,老人留下的宅基、财产子女可以自由支配。
现在你要重建或者翻新房屋,必须到有关部门申请,符合条件才能允许重建,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农村户口,并宅基在自己名下。
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又想留住老家的房子,首先看房子的主人还有没有在,有的话赶紧以他的名义申请翻盖。没有的话你只能简单维修了。现在政策是子女对父母留下的房屋及宅基可长期拥有,但不能永久拥有。就是你可以住到自然倒塌但不能翻盖,以后村里有权收回重新分配。
这两年因为政策的实施,村里好多在外工作的人员,都趁父母还健在就赶紧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翻盖,现在的房屋水泥结构的比较结实,自己再用一辈也不成问题。看自己的情况能不能够重建,不能的话就赶紧维修,如果它自然倒塌了,就什么都不属于你的了!
我在安徽阜阳基本是这个情况,其他省份不知可有差距!
首先谢谢你的邀请和信任我回答这个问题:
你户口都不在农村了,肯定在外面有房子了。我认为重新翻盖老家的房子也没必要了,毕竟盖一座新房也不是个小数目。不过老家也是每个人的祖籍,像毛主席,蒋介石等主要名人也有老宅子的。老家还有叔叔、伯伯,堂哥,亲人。有什么婚丧嫁娶之事,是不是还要聚集一块儿?看见老家才知道老家的乡愁。老家才是真正的家,你说呢?
不过盖新房,就目前的物料价格,和人工工资,下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不如简单的补救一下,比如搭一下彩钢瓦,也不花多少钱,还能防漏。现在还不知道农村老房子这么处理呢?眼下先简单处理一下比较合适。谢谢你的邀请,我的建议不知道合不合适,请斟酌考虑!
老房子和户口没有关系,这是老人留给你的,永远都是你的谁也没有权利和你争夺,现在新土地法都有规定,农民进城买房,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受影响,虽然你不住这里,但是老房子还是你的,你有权利做决定,可以出售,可以继续居住,也可以进行返修,这都是你的权利,即使不住也是你的,你是房子的主人。
过去经常有人说对那些长期不居住的要统一回收,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属于个人财产,谁也没有权利干涉,人家即使不住也是人家的,这个是无法更改的,希望大家明白。
农村宅基地是祖祖辈辈相传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如果家里没有男丁可以招女婿进门,也可以有侄子继承,反正外人是无法得到的,除非卖给你,其他没有什么办法,现在农村宅基地也可以买卖了,仅限于同村人,就是为了保持水土不流失。
一般老房子都是祖辈传下来的,得到老房子的都是自家人,不是儿子就是侄子,还有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这些人都是房子的主人,只有他们才有处置权,别说30再过30年还是你们家的,以后你们可以辈辈相传,子子孙孙,这就是咱们的传统。
最好把老房子修修,用处很多,百年后可以叶落归根,平时也可以来住住,看看乡亲们,找儿时的伙伴聊聊天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毕竟这是自己的根,更是自己出生的地方,肯定留恋啊!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提问:农村30年老房子漏水,年久失修,能重先盖吗?
像楼主提的这种情况农在农村非常多,由于在当时工作需要,须要转移户口,也就是城市户口。
目前我们国家邠部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没有规定农转城后的宅基地主人必须退出原有宅基地的规定,国家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城市购买宅基地,到城市购买宅基地的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简单通俗点,就是农转城后的农村人,不管户口在那,可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或者不退出原有宅基地,这是新邠部的《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
根据我国邠部的《物权法》中规定:宅基地和房产属于不动产权,也就是把原有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合为不动产权证,《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权证属于私有才产,不动产权主人可以有偿转让宅基地和房产;可以对宅基地进行流转使用权。
对于楼主所提到30老房屋漏水是可否翻建翻修呢,在这方面本人已经发文阐明过了,可关注一下就可阅读了,关于老房屋漏水只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国家还没有规化前提下是可进行翻修翻建的,翻建翻修只是户主对不动产权使用权的处理,是合法合理的,国家没有权利来干涉,老房子属于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对人民人生财产造成威胁,更应该拆出和重建。
所以在国家没有特别强调规化前提下户主可以对老房子翻修翻建,这与户口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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