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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售后合同 房屋维修售后合同范本

IT信息网 2024-09-21 03:04:17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维修售后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屋维修售后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与业主怎么签服务合同?

看了好几个回答,总是感觉到有些缺憾,似乎都不完全,甚至还有部分是引起歧义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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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问看到有两天了,本来不想答这个问题,但是还是说一说。

老生常谈,说一说业主这个词。有一位答友就这个提问中的关键词理会对的。提问中的“业主",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小区所有的房屋买受人或大部分买受人,不是指单个有名有姓的房屋买受人,也就是常说的小业主。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种类

物业服务合同分为两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更有早版本的名称也有称《物业管理合同》,内容基本一样,只是合同名称改了两个字。


有人提到另外一个与业主签订的文件,这个文件行内叫《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请大家注意这是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两个字的差别,这只是部分地方为了给物业管理方和小业主的便利提出的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强化追加版文件,也就是,内容全部复制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受人除了签字外,不可增减一个字。

这个协议,所有的准业主是没有权利在协议条款上讨价还价的,如果房屋买受人不签字也没有多大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样主张自己的权益 ,可想那个协议的有效性,可有可无。

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是谁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的主体是有差异的。前一个毫无疑问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后一个是业主委员会。至于有人说什么房地产公司签字无效什么的,纯粹是胡扯,连“江湖老军医”水平也不及。小区的房子还没影子呢,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唯一的业主,只有它有资格签合同!

再说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这个很多人回答正确,但是也有个别人,扯脖子乱说:什么业主委员会签字无效,要98%业主(实为小业主)签字才有效! 这说话口气让人哭笑不得! 98%怎么来的?为什么不是97%或是99%, 传销的人才说这种不靠谱的话,笑笑算了。

物业服务公司取得物业项目管理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开发商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中标后取得物业管理权,又称前期物业服务;一种就是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招聘,中标后取得物业管理权。不论那种方式,物业服务单位都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在确保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甲方可交涉的余地不是很大。目前适用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都采用格式文本。只是对空格部分填写的数据进行协商。另,如服务期,物业费标准,酬金数,大都在投标文件里注明,一旦中标,也就没有磋商的必要了。总之,合同要条款明确,否则,实际操作,容易扯皮,加大经营风险。

当代物业人就是新时代的人寄生虫,不劳而获!他仆们只收费不保障,加大了民众的经济负担。其实平民小区完全可以由社区及居委会自治,派出所治安室负责社区安全。水电暖燃气费电子化,买多少用多少,相关公司负责线路、管线维修保障!不能只当二掌柜,只收钱不服务、不保障。高档社区的物业管理应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商不能卖房后拍屁股走人。因为房屋很多后发性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的,起码七十年后,开发商才可以脱手!因为很多物业公司是不负责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的。现今物业与业主发生的大多矛盾,都因为这些原因。所以,老百姓认为国家制订的物业法是给开发商开辟逃责之方便的。因此,吁国家取销物业法!

你的问题没法回答,物业公司有前期物业和业主选取的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选取的物业需要经过招标程序,招标书的内容基本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你的问题前提不清,涉及程序问题和合同条款问题,无法确定命题。

必须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业主签字,合同有效,否则无效,这样可以避免避免,在物业操纵下成立的虚假的业委会,代表我们,出卖我们的利益。避免不平等不合理的条约。如同汉奸卖国贼。在物业操纵下成立虚假的业委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他时常代表我们出卖了你,你怎么办?业主都是通情达理的,如果你在合同约定收费非常合理,难道我们不同意吗?大多数业委会都是在物业操纵下成立虚假的业委会,是个傀儡,代表我们出卖了我们的利益。跟物业穿一条裤子。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业主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维修售后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维修售后合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