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老家房屋手续 维修老家房屋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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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转非现在老家住过。房屋己破旧。能重修吗?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要分析农转非后户口落在了哪里,实际己成为城镇居民,一般这种情况全家已离开原居住地,实际已够成不能在享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但农村房屋为本户财产,按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和非农户在农村继承祖业是相同情况了,那么也就是你的房屋只可维护加固,不能拆旧返新,因为房屋拆除后,等于原房屋灭失,原附带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己终结,如果想重新修建,只能向村委申请建房审批,由于该户已成为城镇户口,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家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批条件中沒有城镇户口可以在农村审批宅基地的条款,因此,不能被批准,也就不可以重建了。
根据以上分析,说明了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关键在是否本集体经济组织户口,非农业户口不属本集经济组织,因此,房屋只可以维修加固,不可以拆除重建!不知道我回答的能帮到你们吗?欢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公职人员在老家农村里翻修祖屋有什么政策规定?
所谓公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三点,即单位是公有性质,本人是在编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在我国,公职人员一般包括国家立法机关(人大)、司法机关(公检法司)、行政机关(政府单位)、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以上这些人员,在社会上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也相对稳定和比很多行业高,拥有社会保险,将来可以享受退休。即使户口放在农村,也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没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这些人有很多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很多人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在农村拥有房屋,而农村宅基地又有地随房走的基本政策,只要拥有房屋,就有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这些公职人员在农村拥有的房屋是合法的,也可以依法使用农村的宅基地。
但是,为了维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政策,又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做出了区别:完全是农牧民身份的人员,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是永久的;公职人员(通常说的城镇户口的人员或者说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长期的,即使用权仅限于该房屋的存续期。
基于这一规定,那么,农民对其所有的房屋,可以随意维修维护并经过审批进行翻建;而公职人员在农村的房屋,只可以维修维护,不可以翻建。也就是说,公职人员在老家农村继承的祖屋,只可以维修,不可以翻建。那么,如何为翻建呢?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扒倒扶起。对原来的房屋全部拆除,重新在原址按现在的标准建设,这叫翻建。而其他的局部的维修维护,都不属于翻建的范畴。而维修维护不必经过批准,这一点公职人员和农村人员的政策是一样的。
综上,公职人员如果在农村拥有继承的祖屋,只可以对损坏的部位及时进行维修,不可以将房屋拆除后重建。但是,该题表述,并没有明确公职人员翻修的农村祖屋就在他自己名下。如果祖屋在父母名下,父母又为健在的农村农民身份,公职人员只是出钱和出力操心翻建祖屋,只需要以父母的身份向乡镇政府申请一下就行了,并且,翻建只能在原有宅基地基本上翻建,不得超出原来的范围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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