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维修办法 企业房屋维修办法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房屋维修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企业房屋维修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基础设施损坏,物业拒绝承担修理费用,业主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不要再发布一些具有严重挑拨性的讨论题了。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基础设施损坏需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维修责任。国家是时候考虑取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包干制了。不然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矛盾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越抹越黑、不利于建设和谐、法制社会。
这个问题,对于懂行的人来说,反而不好回答。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小区可能还有一部分费用,即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法律规定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一般会分成一部分管理费)。这部分费用如何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不属于必须用于维修维护的范畴,本文不作讨论。
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是小区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更新、改造的费用。专项维修资金有相关规定,按理非专项维修资金承担的,均应由物业费承担。但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另一部分钱,不足时需要续筹;物业费是业主已经掏出来的钱,物业公司服务有剩余的,可以归入企业利润。从企业的本能来说,当然愿意使用公维资金,节约物业费,进而追求更多的利润。
说个很现实的例子吧,如果小面积的楼顶漏水,主管部门一般会说,这是小修,物业费应该承担。善良的物业公司,不停的用物业费进行维修,却永远也达不到申请公维资金的条件。“精明”的物业公司,则怠于维修,直至符合申请公维的条件。结果是怠于维修的物业公司,反而有了更高的利润。一个让好人吃亏的制度,大家不觉的有什么不对吗?如果是你的物业公司,你会选择哪种方式?
回到本文,物业小修不修,可能是合同里未包括此项内容,可能是物业想谋求更多利润。
其实,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都是业主的钱,都是用于小区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和楼体安全的,大可不必分开,只要全体业主表决通过,愿意修啥就修呗!
在目前法规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建议业主查看一下物业服务共同,应由物业公司承担但他不干的,可以请求政府协调或组织业主解聘物业公司。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就再完善合同吧,这才是我们商业行为的依据,不要想当然!
物业就是貔貅,只进不出。业主维权到哪里去?哪里都不会管,物业公司早就用收业主的钱中的一部分喂了狗,自然狗就会为物业说话,那个百姓能对抗一个组织啊!所以业主唯一的办法就是拒缴物业费,让物业公司自生自灭去。让物业公司告去,别无他法。
别眉毛胡子一把抓了!
物业费只是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的维护。维护就是防止损坏、保养和小修。
但若要进行中修(及以上)大修、改造,就不是物业费可以解决的事了。这类项目应该启用公共维修基金才对。
物业公司是外来的受聘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东家院子路坏了、房子破了,让管家拿工资出来修路修房,显然于理不通。
业主买房时交给住建局的"房屋维修资金″,就是房产的"养老保险",该用的时候就用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房屋维修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房屋维修办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