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合同审计 房屋维修合同审计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维修合同审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屋维修合同审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维修工程结算是否需要审计?
需要,所有工程结算都需要审计。建设工程在竣工后通常要完成工程结算,之后要通过结算审计这一个门槛才能拿到工程款。因为甲方和乙方在结算时根本上的利益矛盾,常常会在结算工程款上存在争议,这时候就需要审计,也就是更进一步核实结算数据。而对于一些按规定必须要通过审计的项目,通常涉及投资额巨大,更要卡紧结算额,以保证结算造价额的正确性。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内容
1、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扣除预收工程款、抵扣备料款、甲方材料款以及其他应扣款后的余额相符;
2、竣工结算,应审查竣工质量验收、竣工决算的合规性,未完部分尾工预提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是否清楚,有无违反结算纪律行为。
答: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接受审计监督。
建设工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发包人签订的关于工程建设、支付价款的合同。
平等主体之间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与审计监督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若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以审计为依据的,则工程结算须按审计结果。若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约定工程结算以审计为依据的,则按该合同具体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2008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论问题的答复》(2008)民一他字第4号 规定: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但是,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投资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论应当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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