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屋维修招标方式 沈阳市房屋维修招标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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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对旧住宅区将如何管理?
现代化发展的速度太快,只见城市日新月异,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但是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有时候总会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突然出现了一个词,“弃管小区”,想必住在这里的人们看到这个词的时候,心里肯定不会舒服。弃管小区的存在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同时也会影响一个城市的形象。
针对这种情况,沈阳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提升旧住宅区综合管理水平的相关实施意见。
居住在这些旧住宅区的市民常常会遇到诸如房屋漏水、小区路面破损严重、小区下水道不通等种种问题,但是因为房屋产权单位或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等问题,找不到能够解决问题的人,所以只能熬着。这一次意见的出台,让市民们知道出现这些问题可以找谁了。根据政策规定:街道负责旧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和续筹工作,可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存储账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图自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
遇到急需维修的情况,在相关业主不管的时候,由区政府按照“先垫付、后追缴”的原则,先解决百姓的生活问题,然后依法向相关业主追缴。
新的小区为了保证正常运转都有物业费,旧住宅区的居民为了安居乐业现在也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意见规定:一室一厅以下每月每户9元、二室及二室一厅每月每户10元、二室二厅及三室一厅每月每户11元、三室二厅及四室一厅每月每户12元、四室二厅以上每月每户13元。保障自己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些管理费其实就是花钱买服务。
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也有特殊政策,也就是旧住宅区中的生活困难居民,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低保等证明向街道申请减免管理服务费。
市民的幸福感之一就是来源于安全、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让旧住宅区规范整洁起来,也是城市形象的提升,是为市民做的实事。
2013年6月起,沈阳市房产局明确指出:今后,无论是新建小区,还是老旧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律要进行招投标。凡是业主委员会擅自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业主可拒绝交纳物业费。网上可查,输入:沈阳市物业不经过招投标,业主可拒绝交费等相关信息,就可搜索到。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请业主们拿起法律的武器和不法物业斗争到底!
新建小区现在越来越多,优美的小区环境,平整的道路,周到的物业服务,让很多的居民幸福感不断的提升,但是在沈阳还有很多老旧的小区,这些小区由于年久失修,跑水管线老化、道路坑洼的情况经常发生,给很多老小区的居民带来的很多的生活不便,为了能够让老旧小区的居民也能够继续的提升幸福感,我大沈阳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假如老旧小区出现了问题,本着为居民先办事的原则,政府会先行垫付然后再去找事故方追缴,这一举措就会大大缩减维修问题的时间,就会第一时间让居民的幸福感提升,快速解决问题,让百姓的难题快速解决,就是大沈阳未来发展的目标,我相信在未来不管是在新小区还是旧小区大家的幸福感都是一样的,为大沈阳的新举措点赞,我个人认为在未来沈阳一定会不断的提升服务水平,让大家越来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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