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关于酒店的新闻 旅游部关于酒店的新闻报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部关于酒店的新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部关于酒店的新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会代表提出:酒店、民宿偷窥偷拍可入刑,你怎么看?
支持,近年看了很多关于偷拍的新闻和微信公众号的爆料,印象深刻有个大学女生和男朋友住酒店被偷拍,返校后,这个女生发现自己和男朋友的被直播了。
后来女孩子得了抑郁症,好几次自杀未遂,最后退学了。
如果法律再不严惩偷拍者,受害人会越来越多!
另外提醒大家,外出住店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是多检查一下酒店环境,推荐一款APP,随手电筒,这款APP可以检测酒店内是否存在隐藏摄像头非常好用。
对于两会代表提出的:酒店、民宿偷窥偷拍可入刑。我认为这是针对偷窥偷拍恶性公共事件的最好解决方法。
酒店、民宿,是人口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事宜。如果有无良分子,在隐密处偷窥偷拍人们隐私,以满足自己的变态私欲,更甚至是换取谋利,是对我们每一个人人权、隐私的侵害。这种行为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安全感和酒店、民宿行业公信力的问题。
每当旅游、出差住酒店,我们都需要细细检查房间,像007一样学会反偷窥偷拍技术,才能获得安心,那社会文明的悲哀。可现在问题是,社会上就有这么一大堆变态,如尼哄国的变态一样,安装起偷窥偷拍设备。这种行为,不入法典,不以严惩,真不足以抵消此类人群给社会带来的伤害。而现在来说,对偷窥偷拍者的惩戒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远不足以威慑宵小之心。
偷窥偷拍这类事件的发生,也会给酒店、民宿行业来极差的公信力。本是一个正常的行业,却因为那几个变态,坏了整个行业名声和前途,影响了酒店、民宿和旅游业的良性发展,这损失巨大。对于这类事件,作为从业者深恶痛绝,作为消费者咬牙切齿,作为围观群众不寒而栗。当社会失去安全感的时候,人们的对于新时代新生活的幸福感也就消失了。侵犯他人利益,并以此谋利,这种行为已经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当然可入刑,甚至可根据谋利多少、影响大小量刑。偷窥偷拍对社会影响甚大,如果还让这类人逍遥法外,做为人民群众何以安心。
另外,对于贩卖这类器材的,也应一并管控。对于偷窥、偷拍这类事件,应该是多环节的治理,除了实施者,更应把帮助、提供实施者犯案方便的渠道一并管辖。而现在电商平台上,只要一输入“针孔”两字,就会出现许多的针孔摄像头改装、贩卖信息,品种之全、数量之多、获取之易、功能之强大,堪比专业谍网设备,而且还价格低廉,安装方便。
在如此场所如此方便,犯罪成本如此低廉,作案工具如此顺手强大,且有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自然有人顶会着变态的名头,去做那破坏人民幸福、安全的事,去做侵害他人的利益而得利的事。此等事件,入刑重惩,我觉得真是太应该了。
出门旅游时候,和异性发生过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经常自驾游,陪同者只有我爱人,还有三条可爱的小巴哥!我爱人就是GPS(活地图),指哪打哪!小兵乖乖的!平稳驾驶!一路欢歌笑语,特别是三个小狗狗🐶节目多多!每到收费站,小狗狗都会和收费员打招呼,逗得收费员小姐姐,乐的前仰后合!我以为不收费了呢!结果,一分不少!哈哈![大笑][大笑][捂脸]消除了许多旅游的疲劳,美好山河尽收眼底!走起!
大概20年前吧,那时候刚刚参加工作,五一放假的时候公司组织员工去大梅沙玩,咱北方人,第一次看见大海特别激动。没有经验,带着眼镜去海里玩。结果一个浪打过来,眼镜就找不到了。咱又是高度近视,没有眼镜基本什么都干不了。公司一个小姐姐一直喜欢我,就一路照顾我,结果把糊里糊涂的就把初吻丢了!现在想想都好傻好天真。
2010年年初时,我所在单位组织员工去三亚旅游。某天晚饭后,一群男女同事闲溜达着到了海滩上,踩着细沙,踩着里面扑上来的海浪打闹着。C同事不知从哪儿触发了灵感,突然提议说:“来,我们把S抬起来扔进海里。”一呼众应,一群男同事上去围了S同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C同事,男,体宽无脑型,大嗓门,见人就“嘻哈”一阵,大家也都习惯了。S同事,女,同样的体宽而且算得上剽悍,平时爱与男同事开个不荤不素的玩笑,也是“嘻哈”惯了。当C同事提议将S同事扔进海里(当然是浅滩,海水仅及小腿,不会有生命危险。)当时的心理分析:一、绝对没有想看S同事湿身后的原型毕露的企图,其一、当时海滩上没有灯光,只远远的有街灯照过来,仅能分清人形。其二、S同事的身形,那叫该凸的地方凸,不该凸的地方也凸,没有人会想看的。其三、都是结了婚的人,谁还有那么大对异性身体的热情?二、好玩,只是平时“嘻哈”惯了的一次延续。
于是一帮爷们围了上去,S同事先是“嘻哈”着抵抗了一番,但最终还是半推半就地默认了大家的行动。众人放倒了S同事,再分别抓住她的手脚,抬起来,嘴里喊声:“一二——”“扑通”一声,扔了出去。
然后——
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一个问题:这是苦涩又咸辣的海水。S同事四脚朝天,大张着嘴仍在“嘻哈”,仰躺着落入海水中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海水迅速漫过了她的头颅。于是,大剂量的海水瞬间注进她的肺里和胃里。(此处建议不知道海水滋味的朋友有机会到海边,用手指头沾着尝一下,你都会吐不及。)
S同事几个翻腾,才站起来,湿身已经是小事,不值得去管了。被海水呛得生不如死的那种感觉,恐怕才是她当时最大的愤怒的根源。
只见她跳起来,一把揪住C同事,一只拳头就冲上了他的脸面。等大家回过神来,C同事的脸上已经中了五六拳,鲜血直流,满脸开花了。众人赶忙拉开,纷纷劝说:不过是开个玩笑,不要当真。不要当真。不要当真。
不当真能咋滴?你喝一口试试。连尝都不敢尝。
S同事再要扑上去打,被众人拉住,也没有劲,坐下来,一边呕吐着海水,一边号啕大哭。嘴里自然是用各种污秽不堪的语言问候着C同事的祖宗八辈。
那天晚上,S同事一直在海边哭,根本止不住,任大家怎么劝,死活不肯回宾馆睡觉。于是,所有的人,就陪着她,焦急无奈,谁也不敢独自回去睡觉。
我好几年前的经历啦:13年夏天暑假期间,火车硬卧车厢坐我对面的一个江苏女孩(大二学生)一路上相谈甚欢,到了昆明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同一家宾馆,当晚宵夜时阴差阳错居然不约而同先后进了一家餐馆,我看到她就客气地邀请她一起进餐,并帮她点了个云南特色菜汽锅鸡,她说味道不错👍,一块喝点啤酒,然后各自回房,第二天早上起来吃早点又再次相遇(宾馆的免费早餐),我就说“好像挺有缘分的,要不一起玩几天吧!”她没同意也没拒绝,我想人家一个小姑娘肯定脸皮薄,然后我又说一块玩吧我免费导游,吃住全包。她半推半就地和我上了去大理的列车,接下来的几天我两个游大理古城玩丽江四方街、梅里雪山、泸沽湖折回来又去腾冲热海、樱花谷、和顺古镇玩,然后又去了芒市、瑞丽,你说一块玩了好几天我送你件东西吧,我花6800元给她买一个水色碧绿的翡翠手镯,她也买了一个老坑冰种的龙牌挂件送我,算是互留纪念吧。卿卿我我朝朝暮暮玩了小一个星期,我把她送到芒市机场后相约相忘于江湖,相互删除所有联系方式此生不再相见,永不再联系!
那个长发及腰、明目皓齿、皮肤白嫩的江苏吴姓小妹,你最近好吗?祝愿你天天开心快乐,余生幸福安康!
我说说我遇到的一件有趣的事,我和老婆去九寨沟旅游,在一个寺庙前停车老婆下去参观,我和同事一起在车上聊天,这时来了一辆重庆的旅游车,我和同事开玩笑说,都说重庆出美女我们看看有没有好看的重庆美女。别说还真有一个身材颜值很高的美女。到了狗在一个景点看一个瀑布,突然被一个女人拉住胳膊往人外面走了,开始还以为是老婆就跟着走了,定睛一看,就是刚才我们打分的那个美女,哈哈!这时她也发现了拉错人了,赶忙道歉。
有一次,在北京。美术馆三联熬夜,我正在看书。对面的座位没有人。一个男孩儿过来询问,我说对面没人他就坐下了。我俩相顾无言看了两小时书。后来他找我借一支笔,说要做笔记。我借给他了,我俩就打开了话匣子。后来他说他第一次来北京旅行,我说那好啊那我可以带你去天安门看升旗。于是我俩趴在一张桌子上熬夜到了天明。五点多的时候我叫他怎么都叫不醒,我只好放弃了看升旗。去了天坛公园。去天坛附近吃过早饭后我们互留了QQ希望有机会还能联系。我忘了问他叫什么,以至于当我们上了相反方向的两个地铁后,我打开QQ准备加他,发现验证的问题正是他的名字。这大概就是若即若离的缘分吧。我只知道他是一个理科生,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他。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大概就是一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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