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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旅游被赶出酒店住宿 丽江旅游被赶出酒店住宿怎么办

IT信息网 2024-05-30 03:24:20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丽江旅游被赶出酒店住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丽江旅游被赶出酒店住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子一日游被宰近万元,现在的旅行社和导游到底有多黑心?

丽江风波刚过,长城又来购物事件,现在真的是防不胜防,旅游团是否购物问题引来不少争议,首先购物旅游分为两种,一种是被迫,一种是自愿,说是下药不太可能,应该是被洗脑,盲目消费,回到家感觉上当,才有了想法是不是被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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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旅游者,您是否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受到保护?今年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从起草至表决通过,历时一年半,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游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场所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购物是旅游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条例》草案原本规定旅游消费者一旦在购物场所消费遇到纠纷,旅行社要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在三审时,有部门和专家提出,先行赔付的规定既加重了旅行社义务,也不符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旅行社不是串通经营者恶意欺骗旅游者,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只应该承担协助索赔责任。《条例》明确表明,旅行社不用先行赔付,但有责任协助旅游消费者来解决与经营者的纠纷问题。一些组织和个人以“俱乐部”“车友会”“协会”为名,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组织招徕居民外出旅游,提供旅游服务,行非法营利、获利之实,这种现象在全区还有不断蔓延之势。这类组织和个人,既没有缴纳规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也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更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一旦发生旅游事故,旅游者就无法纳入权益保障范畴。即使旅游活动发生纠纷,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也无法受理,更无法判断违约方责任,不利于有效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没有合法身份经营旅游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将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前段时间,云南旅游团强迫客人消费的报道还记忆犹新,如今有传来女游客北京一日游被宰上万元的消息,真是让人痛心。

但在痛心之余,又想到了一句古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名女游客花了80元,和家人报名参加长城一日游。最后在导游一再鼓励和劝说下,去玉器店买了上万元的商品。

首先我想说这个套路已经很老旧了。这种以低价旅行团来吸引消费者,然后带去购物点强制消费,经常发生在一些没有资质或者行业口碑比较差的旅行社。

我们建议相关部门,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力度,根本上杜绝旅行社这样的不合理行为。

同时我们常常会说,一份价钱一份货。特别便宜的东西不要买,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作为消费者,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先把责任都推给对方。先想一想自己身上是不是有问题,才让别人有了可乘之机。

这种情况我个人觉得可能是这位女士在玉器店工作人员的各种讲解下动了心,一冲动就刷卡买了,等冷静下来之后觉得太贵了,才说出什么被下药了,被催眠了,典型的冲动型消费案例。且不说她报名的旅行社是否正规,但是一个玉器店不可能是开几天就跑路的,敢给你下药?催眠什么的也是电影看多了,真有那么神奇的催眠,公安部门还需要审讯调查这些程序来破案吗,直接催眠就好了。旅游行业中的购物店和自费项目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有需求!各条旅游线路都有纯玩不进店,无自费的产品。很多人不选,觉得贵,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有购物店有自费的产品。当然也不否认在旅游线路中存在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给游客带来不愉快的旅行体验的情况,这是需要每个旅游从业人员去努力做的更好。定制服务,自由行是以后旅游的趋势,这个过渡是需要时间的,不单单是费用上的变化,更多的是游客心态的变化和个人素质的提高。

最后说一句:旅游行业从来不缺乏高端优质的产品,一分钱一分货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以上说辞仅代表个人想法,请各位看官轻拍,不要骂我不要打我,自由讨论,文明评论。

谢谢邀请。一日游就花费近万元?!只能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去趟长城用得着跟团去吗?成年人了为什么听他们“忽悠”?!现在的旅行社和导游就是千方百计以赚钱为目的!!

可以毒舌的说,如果是现在被宰就有点怨自己了。一家人打算去长城一日游,干啥要跟团呢?有不是找不到在哪,各种媒体早就提示过别轻易上当。是不是家里有钱当初买东西时不差钱,回家后觉得钱花的不值才说出来的呢?

谢头条邀请,这位女子这问题要问您自己了,你在北京旅游报名参加一日游,这家是正规的,还是非正规的,这你要了解清楚的,可您了解了吗?没有,糊涂上当,被骗一万人民币,说明你太傻了,太笨了,这么大北京城,玩一天也化不了这么多钱,最多几佰元钱吧,经验告诉你吧,简单,不要去参加什么一日游活动,自己乘北京公交车或地铁,也能玩一天,包括,吃,玩,门票,车费,地铁费用加起来,也不过3oo一4oo佰元钱,不信,你试一试,北京我去过,而我从来不去参加当地什么一曰或二曰游活动的,而选择,步行,拦当地三轮车或公交车和地铁,饿了买些当地炸酱面和锟饨吃吃,到了景点买标价门票,进去参观游玩,从不和陌生人搭话。这样也不会被骗或上当,我想怎么玩就这么玩,我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不劳旁人,你被骗一万人民币,你自认到霉,没人同情您,自作自受。谁叫你找黑心一曰游的,自己不能看苗头吧,好了,不说了,吸取教训吧,钱要不回来的,报警没用,你没有人证或证据,这回太闹心了,

雪乡事件中,究竟哪些属实,哪些是假的?

我是黑龙江的,距离雪乡五百公里,这两年来了南方的朋友都去了雪乡,在这里说说我的感觉,第一次去,住的是最贵的雪韵阁,1580'条件非常好,吃喝单花钱,没有说的那么贵,早餐自选,品种挺多,二十一位,还可以,中午六个菜,喝的酒贵,两千一百多,也可以,第二次去住的是百姓家里,一百五一位,包三餐,条件就不行了,饭菜也没了味道,可想想没花那么多钱也就忍了,毕竟得讲点性价比嘛,有些人被坑我觉得跟导游有直接关系,雪乡的管理也存在很大问题,一是没有一个长远切合实际的规划,那十几个别墅民宿盖的就是没长心,一楼还可以,二楼因为房顶造型的原因就差钻进屋里了。那空间真是难受,同样是花钱让人感觉难受,再说说景区监督,公示板上是雪韵阁的价格,这样一来一刀切了,所有老百姓家庭旅馆都像雪韵阁看齐,我就想问问管理者,你长心了嘛?不得是以质论价吗?没有那个服务条件跟能力也能跟参照最好的一起定价,这样一来不就乱套了吗?谁花了这钱能不憋气,久而久之就把雪乡自己玩坏了,至于网上说的三千六千的房纯属扯淡,要有人敢要那么高的价格,就现在的人,都能把他家都砸了,

近日,一篇关于“雪乡宰客”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1月3日,黑龙江大海林林业地区旅游局局长刘忠才表示,经查,文章中提到的赵家大院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按照规定已对其处罚5.9万余元,同时发现赵家大院在卫生及消防方面也存在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治“宰客”,法律早有规定

对于旅游区经营者通过价格欺诈宰客的行为,法律早已划定了红线,也明确了法律责任。

《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针对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法》也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雪乡“乱象”由来已久 监管机构只想平息事态

当地称宰客“只是个案”,将其归咎于个别奸商所为,但早在三年前,新华社就报道过一起“雪乡宰客”事件,当地管理部门对此表示,“一直在积极解决目前存在的乱象”,“景区目前已叫停多项存在争议的收费项目”……但现实是一直没有解决。

我是黑龙江人,之前听说去雪乡看雪要花很贵的钱,而且诸多黑,也是嗤之以鼻,觉得傻瓜才会掏钱去看雪,还要被人宰。不过2016年一月,还是禁不住诱惑去了雪乡。那时候也正是雪乡非常火的时候,可是感觉雪乡的价格和服务比雪谷还要好一些。很多店家还是诚信待客的,也非常希望能够长久合作下去。当时是跟随大庆的乐途户外俱乐部去的,住宿非常紧张,还分成了两个地方住下,但都是火坑。也好信问了很多酒店,不论档次高低,都是统一的火炕,而且还是统一供暖,温度有保障。只是标间的有配套卫生间,普间是人数不等的大通铺,卫生间是公用的。普间一般都要包间居住,否则4-10人不等的大炕,是不可能再住进其他陌生人的。如果非节假日,一个人也要100元一个铺位,优惠的话也要80元。那么10人铺位的房间1000元很正常,而且这还是非节假日的普间价格。我2017年7月去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蒙古包的三星级标间是四百元,还没空位。店家说,等到八月,就是八百元一间,不提前预定,那个价也订不到。而没有星级的蒙古包标间,也是二三百元一晚。招待所级别的农家院,一个人也要80元一张床。雪乡80元一个铺位算是合理的,这是普间、非节假日的价格。

节假日人多,店铺有限,价格涨高是全世界都遵守的规律。八月去青海湖旅游,驴行天下俱乐部经常下榻的一家家庭旅店,平时两人间一百多元,却要我们四百多,还说这是老顾客才给的价格。如果暑期档这一个多月挣不到钱,全年就白干了。我们也只能呵呵了。十几年前去华山旅游,山上一个床铺200一晚,还是男女混住的上下铺,像火车硬卧一样,居然上铺一露头,有黑人有白人,敢情还是个国际屋。店家还提醒:水供应紧张,很可能早晨洗脸时没有水。五十元一个铺位都觉得贵,这还是什么种族和性别的人都有,怎么休息呀?迟疑中,这个价的铺位也没有了。真是觉得华山黑呀!可是山顶就那么几家客栈,条件好的更贵,而且没地方。外国人来了也是一样……

最近爆出雪乡元旦期间60元一盒泡面的事情,还有木木在网上预订2晚五百多元的三人炕房间,是在携程预定的雪乡赵家大院。结果去后店家反悔,坐地涨价。这种情况的确是店家的不对,由于预定的时间早,网上价格没能根据节假日改变,让店家觉得自己亏了,这是他没有经营经验造成的,不应该不讲信誉出尔反尔。可这种情况既不是雪乡的常态,也不是龙江旅游允许的行为。龙江旅游一直在规范业态行为,违规者一定严惩,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不允许再经营旅游相关行业。据报道,这个赵家大院已被罚款5.9万元,并且被停业。携程也将该店从网上下架。不论任何经营,诚实守信是基本的准则。如果你不遵守,一定会被淘汰。

不论任何地方,都需要规范行为,但凡他想长久发展,一定会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雪乡是个小村庄,整体接待能力有限,近年又被炒的很火,来旅游的人激增。据途牛网统计2016年11月-2017年4月,途牛预定量,雪乡位居第一。招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资源又很有限,涨价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但是涨多少,质量又如何,也需要符合消费者需求,否则太离谱,消费者也会舍弃你。就像前几年的天价月饼,让人又爱又恨的蒜你狠、姜很贵、绿豆疯……都会回归自然。雪乡也是一样,规范行业行为是必需的,但是不能一棒子打死。毕竟这种事情不是雪乡特有的情况,也不是雪乡的常态。今年去过雪乡旅游的人,都已经感受到雪乡的价格越来越规范。去年一个人六七百元三天,今年五百左右三天就下来了。但是节假日的价格不好谈,这是全国的常态。除非国家能错开全国人民一起放假的局面,否则永远是物以稀为贵,你说呢?相信雪乡一定会为了长久发展越来越规范,就像相信国人一定能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好一样,不可能长期自我坑害。就算暴发户不愿改,国家也不会听之任之,老百姓更不会买账,是不是?

各大平台都给了普通老百姓发声的权力,有问题一定要提出,不能藏着捂着等它发酵变大。各地政府也要有顺畅的渠道让消费者可以维权,让各行各业顺畅发展。只有消费者满意了,认可度高,地方经济才会长久发展。作为普通消费者也一定要冷静看待问题,发表不满可以,但是不要有地域歧视,横扫一片。胡歌的热播剧《猎场》,里面的郑秋冬也是犯过错的,但是他本心不坏,并抵住了各种歧视和诱惑,用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自己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也是值得他人尊重和信任的人。希望雪乡也能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它可以诚信经营,为大家呈现更美的雪景和更美的雪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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